海口华润中心三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海口华润中心三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海口华润中心三期项目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以南原玉沙村(N20°1'46.29",E110°18'38.73"),由华润置地发展(海南)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根据环评及批复,项目用地面积38241.77m2,总建筑面积297871.6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9579.99m2,地下建筑面积78291.62m2)。主要建设内容为42层大型商业裙楼,环状包围整个地块,其中商业裙楼内-1层至5层为商业(下称购物中心),6层及以上设置两处最高42层高层住宅楼和一处40层高层办公公寓及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广场、供配电、消防等组成。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5层大型商业裙楼,环状包围整个地块,其中商业裙楼内1层至5层以及部分地下一层为商业,6层及以上设置两处最高22层高层住宅楼和一处46层高层办公楼,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广场、供配电、消防等组成。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8241.77m2,总建筑面积324739.36m2,建筑密度为56.86%,绿地率13.02%,容积率5.36,共有住房185套,机动车停车位1775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7月,华润置地发展(海南)有限公司委托海南琼州环境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完成《 海口华润中心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8月22日,海口市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海龙环审〔2017〕20024号)对《海口华润中心三期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
项目于2019年6月20日开工建设,2022年6月环保措施竣工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70000万元,保投资1222.9万元,占总投资的0.45%。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5层大型商业裙楼,环状包围整个地块,其中商业裙楼内1层至5层以及部分地下一层为商业,6层及以上设置两处最高22层高层住宅楼和一处46层高层办公楼,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广场、供配电、消防等组成。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以及相关环保措施基本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阶段的要求建设,根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房地产类建设项目涉及建设内容变动的环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土环资监字﹝2014﹞19号 2014年3月26日),项目总建筑面积比环评多26867.75㎡,项目总建筑面积变动为9%小于30%,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情况与环评设计情况基本相符,验收阶段新增华润东悦府、置地花园、海口玉沙广场南区一期、华润大厦环境敏感目标,但项目地址不变,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小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工程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管理人员、饮食商铺及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饮食商铺含有废水经油水处理器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流向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雨水汇集后排入室外雨水明沟,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绿化浇灌用水、道路及广场浇洒用水等,直接吸收、渗透、蒸发。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有饮食商铺厨房、备用发电机工作时产生的废气、汽车尾气、垃圾暂存点的臭气。
(1)饮食商铺厨房油烟废气
项目内基本上都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产生的油烟废气均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公共排烟管道在楼顶排放。
(2)备用柴油发电机的废气
柴油发电机组使用次数较少,一般在停电时作为应急电源使用,使用的燃料
为轻柴油,发电机废气为有组织形式通过烟化净化设施楼顶排放。
(3)进出车辆尾气
项目区域内车辆进出会产生少量尾气,在区域内加强机动车管理,通过乔木、灌木、草地搭配种植绿化,减轻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等对周边环境影响。
(4)垃圾收集点恶臭: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氨和硫化氢,其废气于绿化丛中地面排放,垃圾收集点产生的异味,只要加强通风、日产日清,通过大气的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噪声主要为停车场汽车进出噪声、配套设施如水泵、发电机、冷却塔、分体空调室外机等设备运行时间生的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等。项目冷却塔位于楼顶,设置减振垫等,并定期维护和检修,水泵房设在地下室,发电机房设在地下车库,合理安排位置,并对设备房、发电机房进行封闭式隔音、吸声、减振处理,有效吸收噪声;鼓励使用先进机型家用空调,降噪良好;加强小区机动车日常进出管理,采取小区内禁鸣嗽叭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项目两旁植树绿化,以减少道路交通噪声对小区住户干扰。
(四)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以及绿化维护产生的废弃农药瓶、发电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项目配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分类收集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绿化养护委托海南跃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养护,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农药瓶由养护公司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发电机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由广西鑫璟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建筑垃圾委托海南跃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理,项目委托广西鑫璟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装修,装修产生的废油漆和废油漆桶由装修公司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餐厨垃圾由海南澄迈神州车用沼气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境保护措施调试结果
海南莱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协助编制的《海口华润中心三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
(一)废水
项目污水氨氮、总磷、总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pH值、COD、BOD5、SS、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满足、动植物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表4中的三级标准。
(二)废气
(1)无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垃圾收集点废气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评价。
(2)有组织废气
G1项目2号楼屋面油烟净化器出口1通过两级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厨房基准灶头为7.6个,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于高空排放,排气口离地面80米,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大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G2项目2号楼屋面油烟净化器出口2通过两级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厨房基准灶头为2.8个,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于高空排放,排气口离地面83米,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G3项目2号楼屋面油烟净化器出口3通过两级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厨房基准灶头为4.3个,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于高空排放,排气口离地面86米,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三)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运营期项目东界、东南界、西南界、西界、西北界、东北界昼间,东界、西界、西北界、东北界夜间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东南界、西南界部分夜间噪声不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超标原因为受到道路交通噪声影响的。
(四)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以及绿化维护产生的废弃农药瓶、发电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项目配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分类收集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绿化养护委托海南跃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养护,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农药瓶由养护公司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发电机维修时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由广西鑫璟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建筑垃圾委托海南跃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理,项目委托广西鑫璟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装修,装修产生的废油漆和废油漆桶由装修公司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餐厨垃圾由海南澄迈神州车用沼气有限公司处理。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和对验收报告的审阅,经认真讨论,认为海口华润中心三期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在施工和试运营阶段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六、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10月12日(20个工作日)
2、建设单位: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
3、公开网址:http://www.hnlaice.com/
4:电子版文档联系:491597424@qq.com
5、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刘清双 13876536761
6、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贸东路5号华润中心一期(营销中心)
7、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