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等文件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本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境检测机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三、本公司受客户委托,公正、独立地完成各项检测业务。本公司的检测工作以技术标准为依据,对检测结果的判定以数据为准绳,不受任何单位或上级领导机构的行政干预,以及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保证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检测行为的公正性,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公司公正性的活动,并防止商业贿赂。
四、本公司维护国家和客户的正当权益,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委托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如有违反并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非本公司检测工作人员,不得介入本公司的检测工作。
五、本公司人员不得与其所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以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
六、全体检测人员应认真研究技术标准,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客观正确地记录检测情况,认真对待检测工作的每个细节,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保证检测方法的科学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七、全体人员严格遵守质量方针和服务质量承诺。
特此声明。
本公司监督电话:0898-6865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