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度假区九里6期(36#地块)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度假区石梅湾九里6期(36#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进行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由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度假区石梅湾九里6期(36#地块)项目位于万宁市石梅湾度假区36#地块,主要验收内容为总用地面积为98757.52m2,总建筑面积为128566.03m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98703.29m2,地上不计容面积7101.17m2,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为22761.57m2),小区共计机动车停车位847个(其中地上127个,地下720个),非机动车位834个全部位于地上。小区共计建设住宅楼33栋(4层住宅楼6栋,8层住宅楼27栋),住宅总户数为868户,项目沿靠近石梅大道一侧建设裙房用作商业楼,商业建筑面积总1689.57m2;公共服务设施面积共计411.22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12月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海南海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度假区九里6期(36#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2月29日获得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度假区九里6期(36#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万行审批〔2020〕259号)的批复。
项目于2021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11月竣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565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8万元,占总投资的1.73%。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128566.03m2比设计减少4790.19m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98703.29m2比设计减少54.23m2;地上不计容面积7101.17m2比设计增加126.82m2;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22761.57m2比设计减少4862.73m2;建筑密度18.22%比设计增加2.74%;绿化率 60.02%比设计增加0.01%;总户数868户比设计减少8户;机动车停车位847个比设计增加2个。
项目的性质、地点、建设内容、规模以及相关环保措施基本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阶段的要求建设,根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房地产类建设项目涉及建设内容变动的环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土环资监字﹝2014﹞19号 2014年3月26日),项目总建筑面积变动小于30%,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情况与环评设计情况基本相符,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商铺餐饮废水,项目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收集后排人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石梅湾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汽车尾气、厨房油烟、柴油发电机废气等。车辆进出会产生少量尾气,在区域内加强机动车管理,通过乔木、灌木、草地搭配种植绿化,减轻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等对周边环境影响;项目柴油发电机组使用次数较少,一般在停电时作为应急电源使用,主要使用含硫量低的轻质柴油,根据工程分析,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烟尘、NO2、SO2,其燃烧烟气经过滤系统处理后,于地面百叶窗式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内居民基本上都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产生的油烟废气均经过自家厨房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公共排烟管道在楼顶排放;餐饮油烟废气通过预留的油烟管道经商家自行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楼顶排放。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发电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和机动车产生的噪声,发电机、水泵等设备设置在地下室独立封闭间内,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对进入本项目的机动车采取禁鸣喇叭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隔油池废油、厨余垃圾、绿化维护产生的废弃农药瓶或袋、发电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点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绿化养护中产生的废弃农药瓶或袋交由农药生产厂家回收;发电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由维修单位带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掏处理;隔油池废油及厨余垃圾由商户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1号和2号污水排放口中的pH值、SS、BOD5、总磷、总氮、COD共6项指标,满足石梅湾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厂的入网标准。
2、废气
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污染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8-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由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经过绿化阻隔降噪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隔油池废油、厨余垃圾、绿化维护产生的废弃农药瓶或袋、发电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点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绿化养护中产生的废弃农药瓶或袋交由农药生产厂家回收;发电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由维修单位带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掏处理;隔油池废油及厨余垃圾由商户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通过污水管网汇聚到石梅湾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化处理,水污染排放总量指标不单独分配。
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绿化养护中产生的废弃农药瓶或袋交由农药生产厂家回收;发电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由维修单位带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掏处理;隔油池废油及厨余垃圾由商户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零。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环境空气质量
项目在2025年5月11-12日验收监测期间,5#石梅村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所监测项目中SO2、NO2、PM10、PM2.5、TSP的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海水环境质量
2025年5月11-12日验收监测期间,W3石梅湾水质中pH、化学需氧量、BOD5、溶解氧、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均可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表1中的第一类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度假区石梅湾九里6期(36#地块)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在施工和运营阶段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环保治理措施,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六、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19日(20个工作日)
2、建设单位: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3、公开网址:http://www.hnlaice.com/cn/menu_49/250.htm
4:电子版文档联系:1281155437@qq.com
5、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吴工 15595650120
6、通讯地址:万宁市石梅湾旅游区7号地块007号办公室
7、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